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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特刊】法律共同体:律师和法官能做朋友吗?

    WWW.CNLAWWEB.NET2018-01-04 12:03:14来源:南方周末作者: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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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2日,出席全国两会的司法部部长张军在“部长通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态,律师是公检法的朋友。张军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12月28日《南方周末》,作者系南方周末记者罗欢欢)

    要充分认识到,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是人民法院的同盟军,是实现公正审判、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无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2017年12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不到半小时,被告人律师党琳山自行退庭,以示“抗议”。

    党琳山的行为,直接导致法官宣布休庭,更在法律界引起巨大争议。一名法官撰文评论此事时多次提到法律职业共同体(或称“法律共同体”)。他不认同网上“刑辩律师是公检法三缺一拉来搓麻将的”的说法。在他看来,律师与公检法之 间并不是零和博弈,比起“打麻将”,“接力赛”更准确,每个人跑好自己的那一段,才能最终迎得法治的共赢。

    法律共同体一词在国内走红,源于2001年,北大青年学者强世功发表《法律共同体宣言》。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等,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

    16年后,众所期待的法律共同体,还在艰难努力中。

    角色互换的感受

    曾互换过角色的法律人,对彼此间互不理解的原因深有感触。

    两年前,检察官杨斌辞职当律师。当地律协要求开无犯罪证明,才能申请律师执业。这让她惊诧不已:“我在检察院工作了23年,还不能证明没有犯罪记录吗?”

    两年后,律师杨斌得以正式上岗。她曾去某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在门口等了几个小时,以前作为检察官去,几乎是随到随审;进去一看,分配给公安和检察官的有七八间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只有两间。连回原工作的检察院办事也多了一道程序——安检。

    而在律师遇到的困难中,进门只是小事。

    党琳山与杭州中院的冲突,表面上看是管辖权异议之争,究其行为根源似乎又情有可原。据党琳山的说法,庭前他曾提出调取证据、证人出庭等申请,但均被驳回,他担心案件无法得到公正处理。

    按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党琳山的变更管辖请求很难获得支持,当然他有提出的权利。但当他径直跨出法庭,也步入了挑战司法权威的危险境地。

    杭州中院接下来如何继续审理该案,备受关注。在法律共同体中,法官的角色至为关键。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商建刚认为,法律共同体应有的样子是,“律师是法官的助手。虽然原告、被告、法官的立场不同,但追求个案司法公正是共同目标。法官要退回到裁判员的角色,把诉讼的舞台交给双方,他们把活都干了,自己不就省心了?在双方相互撕扯中,真相和正义就被抛出来了”。

    据在他这里代理过诉讼案件的律师说,商建刚很愿意给律师签发调查令,他之所以如此支持律师,很大的原因在于他自己曾是律师。他肯定吃过无数次闭门羹,太知道“那个时候多无助,多么希望有个人给我一些支持”。

    2015年7月,当了16年律师的商建刚成为上海市二中院的一名法官。在法院的三年时间里,他总结出13个新举措,“要在具体的言行举止上让外界感受到公正”,而灵感来源于自己的律师经历。

    补律师这块短板

    商建刚的身份曾引发关注——上海从律师中公开选出的第一位法官。这得益于上海先行试点从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

    放眼国内,法官“下海”当律师的大有人在,法院一度有人才流失之忧;而律师当法官的现象则很罕见。

    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打开了法律人角色互换的“旋转门”。2016年6月,中办印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

    在一些发达国家,法官大部分来自于律师,一小部分来自法律学者。能当法官的律师大多成熟老练,由他们居中裁判,公正性与专业度显而易见,也促进了法律人之间的信任和尊重。

    杨斌羡慕国外大片的情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但私底下能融洽相处。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冉井富将法律共同体难以形成的原因,归结于共同体内部的矛盾处理机制存在先天矛盾:律师与公检法之间存在私权与公权力的利益冲突,律师又受制于公检法,“律师的执业要靠它们来配合,对律师的追查也是由它们来完成”。

    “法律共同体的提出原本就是为了打破‘官民’隔阂。所有法律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执行法律的一分子。”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洪淇举例,在英美,凡是经过相关法律培训并取得律师执照的人都叫Lawyer。法律人都有责任维护法律共同体的形象,不能通过互相竞争诋毁,导致社会的恶评,进而降低整个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度。

    受访学者认为,律师处于弱势地位,是中国法律共同体最明显的短板之一。这块短板出现过“险情”,以“死磕”现象最为典型。

    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撰文谈及“死磕”现象,他认为,个别律师不遵守规则情况客观存在,但也应深刻反思,如,法官是否存在重视法检配合而忽视发挥律师作用的问题,是否恪守了司法中立原则和公正立场。

    近几年,中央出台了诸多保障律师执业权的文件。而权利的落地,除了律师自身素质能力的提升,也依赖于司法环境的整体改善。

    2017年4月26日,司法部召开“历史上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聚焦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8月28日,司法部部长张军登门与68位刑辩律师面对面“夜话”。这些律师中不乏“死磕”派。而在5年前,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曾受到“死磕”派律师的批评。

    《法制日报》详细刊登了部长与律师的坦率对话:张军明确表态他支持“死磕”,但有自己的认识,如田文昌、陈有西等才是真正的“死磕”派;广东律师刘正清直言反对部长的观点,认为有些律师是精明的、有选择的死磕,张军又作了回应。

    律师这块短板也曾有过温情。2014年12月,上海高院原副院长邹碧华不幸去世,一些“死磕”派律师也撰文哀悼。

    在执掌基层法院时,邹碧华推动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他生前的最后一条微信,转发了上海法院律师律师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并评论,“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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