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和所始终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非诉讼和诉讼(仲裁)并重,2025年恰逢六和非诉法律服务最重要的践行理念之一“不打官司 也要请律师”提出30周年,为系统总结非诉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深化预防性法律保障的共识,六和所开展“非诉法律服务理念实践”主题活动。
本周已陆续发布六和律师在践行“不打官司也要请律师”理念过程中的深刻体会与实践经验,探讨如何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创造价值,做客户“经营的参谋,法律的顾问”,真正实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三十年前的1995年9月27日我在当时的《中国律师报》发表了《不打官司 也要请律师》文章,提出了律师的非诉讼业务方向。当时写这篇文章的缘起是因为一方面当时我们整个社会包括我们律师自身对律师的作用认识不够,总认为找律师就是为了打官司;另外一方面不少人认为当时中国律师已经多了,不知道律师的出路在哪里?当天报纸刚好在我文章右边上同步刊发了一篇《律师多了,出路在哪里》的文章加以呼应。
于是我将1993-1994年在美国密苏里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期间的所见所闻结合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了这篇文章。

三十年前,中国律师仅8万余人,大家就担心律师多了出路在哪里?
三十年来,中国律师业已发生剧变,律师的定位已从当年的国家法律工作者到2023年司法部党组对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目前我国的律师人数已超83万,刚好是当年的10倍之多;全国律师的年办案量也从数十万件到现在的四千多万件;律师的业务范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传统的刑事业务也从传统的刑事辩护扩展到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刑事非诉讼业务,一般非诉讼业务更是贯穿企业全流程,从企业设立到企业破产,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到企业投融资,都有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事务所都已成为以非诉讼业务为主的事务所,中国律师服务地域已从国内走向国际,从后端“救火”到通过前置化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走出去”的法律陷阱,维护其在海外利益。
律师通过非诉讼服务(如合规审查、政策风险评估、跨境投资法律设计),直接参与国家治理的微观现实:在企业端,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防范经济犯罪发生与产业链断链风险;在政府端,为重大改革(如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提供合法性论证与制度设计支持;在社会端,通过普法宣传与参与调解,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当下,律师已经成为我国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等各个领域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但挑战也依然存在。尽管诉讼案件量在爆发式增加,法院面临案多人少,律师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拓展,但当前广大律师面临的局面仍是僧多粥少,律师内卷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是律师人数快速增长,而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诉讼业务上,同质化竞争十分严重;由于国家通过各方面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诉源治理让我国不至于成为诉讼大国,加上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的普遍存在,为此从事民商事诉讼的律师普遍感觉案件量不饱和。
刑事律师也不轻松,由于司法体制的一系列改革,《监察法》没有规定律师在职务犯罪调查中的会见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推广以及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刑事律师的市场化业务不断萎缩。另外一方面,法律科技类公司利用科技和资本优势,不断抢占法律服务市场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和非诉讼业务,对律师业冲击极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法律科技类公司四、五十万家之多,是律所数量的十倍之多。
总之,诉讼律师的业务量赶赶不上律师人数的增长,非诉讼律师业务又拓展不够,大家也都在苦苦探寻律师多了,出路在哪里?时隔三十年,我仍然认为当前律师多了,律师的出路在——不打官司也要请律师。
不打官司也要请律师就是鼓励当事人通过寻求律师的专业服务,以诉讼以外的非诉讼方式来解决自己的法律事务,实现自己诉求。
通过日常非诉事务处理、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以及非诉讼专项服务等形式以利于为当事人顺利完成交易或委托事项,利于规范经营管理,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预防法律风险,解决矛盾和化解纠纷,其好处不言而喻,既能提升企业、社会和国家的治理能力,又能减少诉讼案件的产生,使我国不至于成为矛盾大国和诉讼大国。同时也让律师不至于成为受人诟病的“讼师”。
律师如何让当事人尤其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做到“不打官司也要请律师”呢?主要通过法律顾问和非诉讼项目服务“倡导当事人法律消费”。
本人认为可以通过“日常业务顾问化,顾问业务非诉化,非诉业务产品化,产品业务标准化”加以推广。如将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碰到的咨询问题不管是诉讼还是非诉讼问题,通过以发展成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来推进顾问服务。
以浙江为例,目前浙江省有民营企业市场主体三百五十多万家,但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不到十万家,拓展顾问的空间很大;不但企业单位,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府也全面聘请法律顾问,如浙江省已经做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级政府及部门做到规范性文件出台全面合法性审查。
在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大多数律师仍然处于被动的服务状态,未能主动挖掘客户需求。我们应转变思维,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应该成为客户“经营的参谋,法律的顾问”,应该融入到客户的具体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有“产品律师的思维”,强化全流程每一个环节预防性法律服务供给。在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具体部门担任法律顾问时应该想到只要党委政府提出任何中心大局工作诸如海洋经济、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和银发经济等一定就会有相应的法律服务;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只要出台法律法规或政策,一定会和责任相关,就需要相应的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律师就可以跟进服务。
因此,无论在为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中一定同时都会有尽职调查、谈判见证、法治体检、风险排查、制度建设、专项报告等非诉专项服务,将非诉事务嵌入服务对象生产经营和运营管理全流程,提升服务附加值,反之形成可持续的顾问服务生态,同时将不同单位顾问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加以提炼,形成标准化的非诉项目产品,如法律体检产品就是我们六和所将日常为顾问单位法律风险防范中提炼出来的法律服务产品,现在已提升为全国律师广泛运用的“法治体检”法律服务产品。
同时,我们要让客户尤其是决策者意识到律师的作用和价值,可以通过法律顾问服务说明书(方案书)、服务记录、顾问总结、法律法规案例提示、法律顾问建议书、费用说明等具体方式加以体现,把我们的工作可视化、价值可量化。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中国律师业已经发生巨变,但我们仍然探究三十年前提出的问题:律师多了,出路在哪里?三十年前,“不打官司也要请律师”是对律师价值的启蒙;三十年后,这一理念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选择。
律师通过非诉讼服务,不仅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更传递“预防优于救济”规则意识先行的法治理念。当企业习惯于在决策前咨询律师法律意见、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必经合规论证、公民遇到矛盾和纠纷优先寻求律师咨询调解而非直接诉讼时,全社会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生态。
这既是律师行业的使命,更是中国从“法律大国”迈向“法治强国”的关键一步,律师的出路,在于成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行者、全球法治文明的贡献者。因此,三十年的一问,答案仍为:不打官司 也要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