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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一个标本

www.cnlawweb.net     2009-6-26    信息来源:新民周刊(上海)

    核心提示发生在中部的群山万壑之中的邓玉娇案,无论诉诸法律还是常识,都并不复杂,为何在一个月内震动朝野成为2009年以来最为人瞩目的事件?因为邓玉娇案将中国底层社会的生态展示得淋漓尽致!

郑永年:重塑县政

县和中央政府之间没有关系,产生了很多恶果,如果县继续边缘化,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它们治理得如何,关系到民众对国家和中央政权的认同。

整理·汪 伟(记者)

“邓玉娇案”中最让我们担心的不是一个女孩与官员的对抗,而是更普遍的官与民、钱与民之间的冲突。这个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到,钱和官是一体的,而应该由政府保证的公平和正义,有一个艰难的寻求过程。

为什么中国有些地方的基层社会竟然会陷入这样的局面?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社会解体,二是县政的衰败。

20多年来,中国最醒目的一个现象是社会解体。传统的中国社会,县以下是自治的,由乡村绅士凝聚起一个共同体,有经济、社会和自卫的功能,这种形式持续了几千年,不能说没有效率。1949年以后,这种自然的、自治的共同体被打破了,家族在乡村的影响力被取消了,转而用人民公社这种行政建制的地方共同体来重建共同体。改革开放之后,这个共同体也解体了。解体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人口流动了,农村的衰败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如此,农村的衰败是现代化的一部分。但根据西方的经验,在这种不可避免的衰败发生的同时,国家应该花力气来重建共同体。二元体制下的共同体崩溃了,就要用公民来重建共同体。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了人口流动,国家保证你只要有公民权,就能得到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和各种服务,以及社会上的各种NGO组织提供的帮助。但事实是,这20年来流出农村的农民并没有得到“保护”,政府甚至不容许他们组织起来。我认为,现在的中国的危险在于权力和资本走到了一起,比单纯的资本的力量要大很多,这是一种资本极权主义。在政治极权主义时代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政府和国民之间有一种隐性契约,只给你很低的工资,但是也要提供给你一套保障和福利制度,虽然这种保障也只是低水平的。但在资本极权主义的情形下,没有任何契约关系。这个社会里,个体都是原子化的、没有组织的,一旦发生冲突,就只能诉诸暴力。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而有些地方县政的衰败更加剧了这种危险。

在过去的几千年中,县是中国传统政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治理单位,1949年以后也不例外。但80年代开始进行干部任免制度改革以来,干部选拔制度从党内任命、下管两级,中组部管到省级和地市级,改成下管一级,基层官员只需要对他上一级的领导负责,不需要对中央政府负责,这样,县这个中国最重要的地方治理单位,在政权系统里就被边缘化了,县级官员的行为和中央政府的意图就容易发生冲突。在形容欧洲封建制度的时候,有一句话叫“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现在中国典型地表现出这个现象,县级政权和中央政权失去了直接联系。

县和中央政府之间没有关系,产生了很多恶果,如果县继续边缘化,问题会越来越严重。中国的县很大,比很多小国家的地域还要大。它们治理得如何,关系到民众对国家和中央政权的认同。

我认为,中国政府应该明确将县作为中国政治结构中最重要的层面,而一定程度地虚化省的地位,这就是所谓“虚省实县”。为了使省虚化,可以考虑设立更多的直辖市制度;为了使县实起来,要让县级政府与民众建立起有机联系,对人大制度做根本的变革,实现县人大代表直选,让他们代表民众来监督官员。至于行政官员的产生,则可以试行选拔与选举结合的方法:也即在党内选拔出若干县长候选人,再由公众从中选举县长人选。这个制度的前提是选拔必须是党内用民主方式选拔,不能由个别人说了算。

在设计县一级的政治制度的时候,建议考虑党政合一。由选拔和选举所产生的县长,中央政府应该有个像黄埔军校那样的机构,不断地培训他们,让他们和中央政府建立起直接的联系。

县政的改革,其意义将远远超出县的范围。在中国的政治改革政区序列中,中央和省一级的改革非常困难,乡镇一级改革的重要程度有限。因此我认为,中国政治改革的唯一办法是从改革县政做起。■

萧功秦:再造“公民社会”

目前中国面临的诸多难题中,最急迫的是重建公民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多元化已经出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多元化由需要社会组织的多元化,但公民组织作为一个社会制度始终没有跟上来,始终是滞后的。

整理·汪 伟(记者)

邓玉娇的行为当然是走投无路,如果她有一个很好的可以保护自己的方法,她为什么不用?在那个非常具体的环境里,这样的方法对她来说是遥不可及的。除此之外,她想不出办法来维护自己的生命和尊严。类似的还有刘某黄事件(6月15日,东莞民工刘某黄因为迟迟拿不到工伤赔偿试图自杀,被劝阻后,与工厂的台商高管发生冲突,持刀杀死二人、杀伤一人——编者)。这个事件是由于我们的制度不健全、渠道不畅通造成的。这样的事情看上去是偶然的,其实每天都在发生。不健全的制度必然造成非理性的现象,反过来又使得民众对他们抱有很深的同情。很多这方面的同情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情绪。这种情绪有可能引发一种愤青式的偏激,也有可能起到正面的作用。

在“邓玉娇事件”中,同情的舆论力量起到了正面的制衡作用。和司法的独立一样,网络发达产生的民间独立的舆论的压力,它的正面意义在孙志刚事件中已经表现出来了。SARS事件能够得到比较合理的处置,也和网络的声音有关系,一直到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瓮安事件的暴露和“邓玉娇事件”,网络的正面意义绝对不能低估。但另一方面,因为民众从来缺乏宣泄的渠道与机会,在一个网络完全开放的形势下,非理性的声音有一个井喷时期。对政府来说这是一个考验:你有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来容忍这个井喷期,有没有那么大的魄力,在这个井喷期也能够不动摇地保持网络开放,度过这个难关?

不能说有这个井喷期就拒绝开放,你越拒绝就越严重。这个井喷期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能不能安然度过,不光是一个决心的问题,还要有非常高的技巧。

在应对网络舆论的过程中,政府行事公正是最重要的。如果一件事情你处理得很公正,你把事情原原本本、不加隐瞒地说出来,理性的声音就会成为主流。如果信息透明,当政者自己对自己执政的要求要高,没有理由认为网民是不讲道理的。从汶川地震就可以看出来,中国网民是很可爱的。尽管由于历史的遗存,网络上有负面的、情绪性的东西,但如果处理得很好,就会得到正面的结果——邓玉娇的事情,最近不是淡下来了吗?

我特别要强调的是,我们不应该把网络上的愤青情绪无限放大,在网络上愤青情绪占很大比例,但不代表社会上的人都是愤青。因为理性的人大多愿意接受信息、获得信息,不愿意发表言论,他是“潜水派”;激进的人往往喜欢发言,称为“灌水派”。“灌水派”的意见未必能代表社会的主流意见,所以不要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不能因为这种假象而引起过度反应。这一点我感受很深。我周围的学生很多,他们都是网民,我接触下来,其中理性的占多数。

目前中国面临的诸多难题中,最急迫的是重建公民社会。从历史上来说,所有的国家、民族,古今中外,都存在中间的社会组织,民众在社会中间组织中受到规范,由这个中间组织来和官府进行谈判。在中国古代,有宗法组织,有士绅阶层,在近代有公民社会,有工会、农会、企业家协会,都有中间组织。中国当代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乎所有的中间组织都取消掉了,只有政府和民众的结合,没有公民社会,民众生活在一个政党的基层组织里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多元化已经出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多元化由需要社会组织的多元化,但公民组织作为一个社会制度始终没有跟上来,始终是滞后的。一旦发生问题,政府面对的几乎就是一个一个没有组织的、乌合之众的个体。这种个体一旦受到某种力量的诱导,就会走向对抗。

这就是我现在比较担心的情形。眼下一个有益的办法是让老百姓在社区当中获得民主的训练。老百姓在自己生活的环境当中,获得民主的经验,才能够在未来的直接选举当中,谨慎地使用自己的权力。不经过这一步,民粹主义的革命就会被创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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