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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作家”狱中著书立说惹争议

www.cnlawweb.net     2009-6-14    信息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清官稀缺,所以偶尔遇上一位,就巴不得他活上一万年。”在新作的序言中,正在湖北监狱里服刑的“贪官”张二江描述了自己对“清官”的理解。

(记者李丹 桂涛 张展鹏)“清官稀缺,所以偶尔遇上一位,就巴不得他活上一万年。”在新作的序言中,正在湖北监狱里服刑的“贪官”张二江描述了自己对“清官”的理解。

    张二江原为湖北天门市市委书记,武汉大学历史系毕业生,2002年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称为“五毒书记”的他在狱中著书立说,撰写并出版了四本文学评论书籍。

    其中,他以笔名“元江”所著的《白话兵经--孙子兵法译注》一书,被军事科学院孙子兵法研究会评价为“对准确理解孙子兵法做出了可贵的贡献”。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本周通报,鉴于张二江在狱中积极著书改造,监狱方于2005年11月对其减刑一年。其后,张再次减刑两年六个月。

    此消息一出,对张二江著书减刑一事反对声一片。南方网上登载一则评论,题为《监狱,怎么都成了贪腐官员的书房》,对“成批的问题官员光荣复出,狱中官员忙着著书讲学减刑”现象表示质疑。

    中国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如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表示,在中国监狱中的服刑人员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除了不享有人身自由外,其他权利都和正常人一样享有,包括著书立说。

    “但如果依据‘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立功表现而决定对张二江减刑,还是应当慎重为妥,要把握好度。”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说。

    赵秉志认为,一般的著书出版似不宜认定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

    但也有人认为如果这些书真的是张二江所著,那么减刑理所应当。“从改造罪犯和最终造福社会的目的来看,这种减刑也带有‘劝人向善’的引导作用,给贪官们留下足够的改造余地,让他们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有网友说。

    在著作的序言中,张二江将自己著书的目的归纳为“探索了解中国文化源头的真面目,为中国人增强信心提供支持”。

    像张二江这样的落马官员在狱中著书并非个案。

    河南省确山县前县长2004年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4年间他写出3本小说,再次走入公众视野。

    因卷入“上海社保案”落马的国家统计局前局长邱晓华在狱中写出《中国经济新思考》。他2008年出狱后,该书在当年年底出版面市,有网友评价:“以邱经历学识,此书值得一读。”

    与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狱中著写《我的前半生》忏悔自己的罪行不同,《中国经济新思考》的话题与社会热点紧密相关,邱晓华也对公众所关注的国际民生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文章对政府提出中肯的建议。

    如对农产品价格,书中提出:“不应当从限价的角度考虑对策,而应当从涨价的利益分配上做文章,以增加农民收入。”

    《中国经济新思考》由于邱晓华的特殊身份在中国热销。不少网友表示,邱晓华犯过的错误不可饶恕,但他对中国经济的理解却是深刻的,这本书确实很有价值。

    “罪犯在服刑期间,司法行刑机关坚持人性化的改造理念,正确处理好惩罚与教育感化的关系,积极鼓励罪犯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对社会多作贡献,这不仅有利于实现监狱行刑所追求的良好效果,而且也充分体现了现代国家的刑罚目的,是值得鼓励和赞赏的。”赵秉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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