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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老赖”骂律师出了馊主意

www.cnlawweb.net     2009-1-22    信息来源:东莞时报

    核心提示

卢先生昨天拿到了公司支付的38766.5元。此前他在患病期间被公司无故开除。“当然高兴,官司打了三年了,可以过个好年了。”他说。

  而远在湖南平江的方先生也将拿到工厂支付的13万多元。在2007年7月的一次事故中,他失去了右手掌。他的律师说,“能在年前解决这件事,我和我的当事人也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


法院工作人员在“老赖企业”现场强制执法

  昨日,东莞市人民法院2009年春季清理执行积案大行动开始,全院30多名干警分成两大片区、6个执行小组奔赴辖区搜“老赖”。

  首日行动,该院执行局和各人民法庭共执行案件48宗,执行到位标的115.92万元,罚款6.5万元,拘留2人。

  不过,对法院来说,清理执行案件的形势不容乐观。据了解,目前,东莞执行积案约6000件,而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就有约2000件。

  财务课长说“都是律师出的馊主意”

  2006年10月8日,经过治疗,医生告诉卢先生,他可以正常上班了,但卢先生回到公司后才发现,自己已被公司作“自动离职”处理。

  卢先生是2004年开始在长安展欣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工作的。2005年5月,他在医院查出患有肺结核病,于是向公司请假治病,获得公司批准。经过治疗,卢先生病情有所好转,但仍然不适合上班。2005年12月,他再次向公司请假,遭到拒绝。公司同时在2005年12月18日张贴告示,称卢先生自动离职。

  “这怎么是自动离职呢?”卢先生将公司告上法庭。经终审判决,2008年11月13日,法院认为卢先生是因病不能工作,并已向公司请假,但公司没有批准。因此,公司对卢先生作出的自动离职处理缺乏依据。法院终审判决,公司支付卢先生结束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医疗费、医疗期间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8766.5元。

  判决后,公司老板认为,不能开赔偿工人的先例,所以迟迟不执行法院判决。卢先生于2008年12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下达执行命令,要求公司立即执行。但公司仅仅支付了15000元便没了下文。

  昨日,法院执行人员和卢先生一道来到展欣公司。在公司的财务课,执行人员搜查了保险柜,发现公司近日开出了100多万元的支票。“明明具有执行能力?为何一直不执行?”执行人员怒问财务课长。

  财务课长大声喊冤,“都是律师出的馊主意,只让我们老板支付15000元。”然后他又表示,“可以马上执行。”很快,公司负责人从银行提来现款,支付了剩余的钱。此外,公司还不得不为他们拒不执行的行为埋单,被法院罚款25000元。按规定,最高罚款额度为30万元。

  来自江西的卢先生三年来第一次喜笑颜开。

  买商业险没买社保 工厂照赔13万

  方先生是2007年6月7日进入长安精亮玩具加工厂做包装工人的。才干了一个月,就出了事故。

  当年7月27日,方先生在上晚班时关掉机器,将手伸入机器扒拉里面的渣滓。此时开关突然弹起,他的右手掌被机器打得粉碎。后经广东省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五级伤残。

  出事后,方先生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57600元,但方先生认为自己所受的为工伤,工厂应该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并支付治病期间的工资。而工厂却认为方先生并非受工伤,不予赔偿。

2007年11月15日,方先生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市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2008年1月2日,市社保局认定,方先生因工受伤,工厂应该赔偿132935元。后经劳动仲裁庭仲裁,工厂应该支付方先生130935元。

  工厂在劳动仲裁庭上辩称,厂方已为方先生在某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伤害赔偿保险,保险公司已进行了赔偿。工厂还认为方先生所说的每月工资1650元有误,实际仅为800元。

  仲裁庭认为,虽然某商业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方先生伤残费用,但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人身伤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赔偿关系,工厂还应该承担方先生工伤待遇赔偿的责任。至于工资问题,方先生却能提供一张由工厂盖章的证明,证明其每月工资1650元,而工厂却无法提供证明予以反驳。

  昨日,当执行人员来到精亮工厂后,工厂负责人立即前往银行提款,支付了应付给方先生的13万多元。但一名负责人却反复向记者抱怨,工厂是被方先生算计了。“一个包装工人每月工资怎么可能有1650元?当时他受伤之后说让我们开一个证明,证明他每月工资1650元,有助于他回家之后找工作。没想到这个证明最后却用在了对我们的诉讼上。”

    有房有车不还债 拘留15天又扣车

  昨日上午9时,虎门法庭执行干警终于在老赖蔡某的住所将其控制,对其司法拘留15天及扣押两辆车。

  2007年7月份,东莞市虎门某五金公司因租赁纠纷将蔡某起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该案经东莞中院终审判决,蔡某需支付五金公司租金及违约金40多万元,但蔡某迟迟不履行判决,该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传唤其到庭接受调查,但蔡某不予理睬。

  据查,蔡某住在虎门某高档住宅小区,完全有还款能力。经多次到蔡某的住所调查,昨日,虎门法庭派出多名法官联合行动,前往蔡某的住所,将正在熟睡的蔡某叫醒,依法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家电时尚存折多本却想赖两万元

  为躲避2万元债务,陈某多次避而不见法院执行干警。昨日,执行干警来到沙田镇大坭满丰村陈某的家里,陈照样不在家。据了解,陈某常年不在家,妻子雷某说,早就想跟他离婚了。

  执行干警搜查房屋时发现,家里电器时尚,还找到多本银行存折,法警当场带走存折并对该房屋进行查封。

  据了解,陈某几年前替朋友陈某雄做担保人,借了别人2万元,现在当事人陈谋雄不见踪迹,申请人要求陈某代为偿还2万元债务。昨日中午,法警接到陈某的电话,称最近会想办法解决2万元债务。

  多次谎称分期还欠款 这次被拘留

  申请了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后恶意透支6400多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借款10万多元,3年来分文未还。

  据了解,几年前正值市政府鼓励发展水乡片镇区,沙田镇大坭金玉村的“老赖”梁某从建行贷了10.7万多元做生意,之后生意出现亏损,梁某血本无归。建行向梁某催还贷款时,梁一直以生活困难为由拒不还钱。

  2006年,建行和中行将梁某诉诸法庭,梁某迫于压力承诺日内偿还欠款,但3年下来,梁某仍旧不还,并多次承诺上门执行的法警,称将十几万元分期偿还。

  昨日,梁某仍故伎重演,称已经计划好分期偿还欠款,法警当场联系了银行,银行负责人并没有与其谈过此事。执法人员遂对梁某司法拘留。

  保安伤人致残 公司连带赔偿五万

  保安将送货的肖某殴打至五级伤残,工厂因此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昨日,执行人员来到厚街镇邦胜鞋厂,要求该厂立即偿还拖欠的5万多元故意伤害赔偿款。

  2007年11月23日,鞋厂保安孙安爱在公司门口值班,听见送货的肖某吹口哨,便指责肖某,两人随后发生争吵随后扭打。第二天,肖某查出脾脏破裂,并进行了脾切除手术,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

  2008年6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入狱一年半,孙某与鞋厂连带赔偿肖某55000多元,但孙某与鞋厂均未主动履行义务。2008年8月,肖某申请法院执行。由于孙某正在坐牢,家庭经济情况较差,执行难度较大,法院把执行重点放在鞋厂上,经多次到该厂做工作,该厂仍拒绝履行。

  昨日,鞋厂负责人清楚已不可能一拖再拖下去,于是立即到银行汇款。(记者 李亚坤 通讯员 二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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