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协议书   国法网导航   添加收藏夹  
法规咨询委托律师 加盟本网收费标准
您现在的位置: 国法网 >> 法治资讯 >> 执法司法 >> 正文
13岁小学生杀死堂弟作伪证 反侦查力强非常老道
国法网 2009-5-21 17:50:08 信息来源: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李双全 实习生 李聪 通讯员 李德宝
    核心提示:市高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整体分析预测。假定人口、升学率、离婚率及经济环境、社会管理与控制、社会保障等因素相对不变的情况下,5年后,与去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上升幅度将超过12%,10年后上升幅度将达27%。
    奉节某小学13岁小学生冯大(化名),向五年级学生(冯小)催讨10元债务未果,一掌将他从桥上推到20米下的梅溪河,然后到河边查看,确定人没有浮起来,他才回到寝室睡觉,第二天照常上课……     

    前天,这名小学生因故意杀人被裁决管教三年。令警察感到震惊的是,面对审讯,这名小学生泰然处之,对答如流。“反侦查能力相当强”。办案民警说,这起令人痛心的小学生杀人悲剧,有太多的问题值得反思。

    案发

    11岁小学生晚自习后失踪

    5月5日下午4点,奉节公安局新政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学校长吴道平的报警电话。吴校长称,该校五年级11岁学生冯小前一天晚上失踪,至今没有下落。接到报警后,所长李德宝、副所长刘国栋立即带领民警展开调查,并组织学校、家长、村民等50多人寻找,到处张贴寻人启事,但没有进展。

    侦查

    六年级学生有杀人嫌疑

    摸排中,警方得到一条重要线索,5月4日晚上,该校六年级学生肖成的手机接到同班同学冯大的一则短信,短信称冯小已经死了,随后冯大再次发短信叫肖成“速回电”,由于当晚肖成的手机处于震动状态,直到第二天他才看到短信。

    根据这条短信,警方展开调查,初步分析冯大有较大的作案嫌疑。让民警纳闷的是,冯大只是一个13岁的小学生,与冯小系堂兄弟,为何会将他置于死地?而且,冯小失踪后,冯大没有任何异常表现,晚上按时入睡,白天照常上课。

    交代

    确定人没浮起来才离开

    5月5日晚上, 在班主任的陪护下,民警对冯大进行讯问。

    “非常老到、镇静,讯问中不颤不抖,对答如流。”前天,派出所所长李德宝介绍,冯大反侦查能力令他震惊,审了整整一晚上,直到天亮他才交代整个作案经过:一个月前,冯小曾向他借过10元钱,没有归还。5月4日晚上9点,上完晚自习后,他以“谈问题”为由把冯小骗到离学校约300米远的梅溪河铁索桥上。

办案民警向记者还原了事发时的场景:

    “钱好久还给我?”冯大问。

    “等几天。”冯小回答。

    “等几天!你拿啥子给我呢?”冯大对冯小的说法表示不满,当即抓住他的肩膀说:“信不信我把你推下去?”

    “哼!”冯小冷笑了一声。办案民警介绍,在冯大看来,这声近乎藐视的冷笑,是对他的挑衅,当即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轰”的一掌,冯大将冯小掀下20多米高的铁索桥。

    据冯大交代,他把冯小推下桥后,还下到河边查看,确定冯小没有浮起来才回到寝室睡觉,第二天照常上课。

    人物素描

    校园“老大”频频施计迷惑警察 

[1] [2] 下一页

国法网刊载本文目的系个人学习研究,如有异议,请在3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任何争议,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主要服务
       法律顾问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解答咨询、代理诉讼、审查合同等服务。
       诉讼代理
    ·代理诉讼与仲裁业务。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代理与辩护、国际争端。
       聘请律师
    ·专业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海海商仲裁等案件。
       专项论证
    ·提供专项的法律咨询、方律方案论证。包括法学专家论证、专项调查。
       法律方案
    ·提供法律纠纷的利益最大化法律问题解决方案,法律意见书出具等。
    欢迎致辞 -- 关于本网 -- 版权声明 -- 使用协议 -- 主持律师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远程办公 -- 隐私政策 -- 媒体合作 -- 工作机会
    网法网地址:中国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中冶大厦(家乐福)7楼 邮编:400020
    律师电话:13908268919 023-67731522 E-mail:webmaster@cnlawweb.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备案序号:渝ICP备08101889号-2
    CNLAWWEB Inc. COPYRIGHT © 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