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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境外会议脑溢血死亡 家属状告会议承办方
作者:北京晚报…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秦齐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 23:14:16  文章录入:蝶之韵  责任编辑:桃花影落
靳先生在应邀前往奥地利维也纳参加“2007联合国第七届全球论坛暨世界和谐系列活动”时,于旅途中突发脑溢血死亡。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靳先生的妻子齐女士近日将会议承办方北京领航线国际文化传媒中心、负责行程安排的北京凤凰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各种损失共计66万余元。

  齐女士在诉状中称,其丈夫靳先生应“2007联合国第七届全球论坛暨世界和谐系列活动”组委会邀请,于2007年6月23日至7月7日前往奥地利维也纳参加活动。领航线传媒中心是活动承办单位,凤凰假期国际旅行社负责安排参会代表在欧洲的总体行程。出行前,靳先生按照组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求统一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险,领取境外紧急救援卡A,该卡由凤凰旅行社统一收管。

  2007年6月23日,靳先生随凤凰旅行社出发前往维也纳,7月5日到达法国北部城市斯特拉斯堡,被安排单独住在一个房间。次日早晨,靳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诊治。齐女士称,由于凤凰旅行社工作人员未带境外紧急救援卡,无法启动保险服务和救援,延误了抢救时机,最终靳先生经抢救无效不幸于7月7日凌晨身故。

  齐女士认为,丈夫与活动承办方及行程安排负责方之间形成了商务旅游合同关系,二者有义务确保参会代表的生命健康安全,顺利完成组委会安排的活动。而活动承办方及旅行社对于52岁的靳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安排其单独一人居住,并且在靳先生突发疾病时因旅行社人员未及时启动境外紧急救援卡。由于两被告未履行应尽义务,已构成违约。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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