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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远方责任是前行的不竭动力

    WWW .CNLAWWEB. NET   2018-10-25 21:21:27   信息来源:《上海律师》2018年第08期    作者:顾跃进
    核心提示:律师因为特定的职业而肩负了对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是我们律师执业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职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委托人的信任,我们将成为一个失业者!因此,律师对委托人的责任是必然的。

    当你认识责任的时候,标志着你已经成人;当你勇于承担责任的时候,你的步履会变得扎实,注定你将走得更远……

    一、律师对委托人的责任

    律师因为特定的职业而肩负了对委托人的责任。委托人是我们律师执业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职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委托人的信任,我们将成为一个失业者!因此,律师对委托人的责任是必然的。

    (一)帮助委托人实现委托目标是律师的职业责任

    1.委托目标须体现委托人的愿望

    委托人的委托目标通常情况下不是一个简单的目标,也不是委托人可以独自树立起来的,而是由委托人通过与律师的互相沟通、共同研讨、彼此理解,且在律师的指导下逐步形成的。它应当既符合委托人的愿望,也需要符合法律轨道,才能最终到达终点。

    2.委托目标具有可操作性

    任何一个委托目标都应当在律师的业务范围和能力之中。不能为了扩大业务,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承接超越自己业务范围和能力的委托事项。否则,其结果必然是不理想的,有损于委托人的利益,也不利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3.委托目标具有可实现性

    委托人的诉求不是每一项都可以实现的,特别是诉讼事务。当律师和委托人通过沟通、研讨确定了一个委托目标时,其目标的实现只是具备了一个可能性,它须融入其他当事人、律师、检察官(刑案)、法官的众多意志。因此,我们讲的目标的可实现性是基于律师的业务素养和自身经验对案件所作出的判断,这个判断是有充分内涵的,但并不是确定无异的。即便律师的判断非常准确,代理律师也竭尽全力,有时也会因为诸多因素而未能实现。因此,应当让委托人事先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

    (二)对委托人尽责应当成为我们内心的自觉

    在我们与当事人共同设定了一个诉求目标的同时,我们应将这个目标存于内心,成为行动自觉。我们必须从案件的法律、技术、道德等层面全方位体现对委托人的尽责。对于委托人而言,其委托给律师的每一件事务,都是其工作或生活中十分重要的,是自己无法克服的困难。委托人对律师通常都抱有充分的信任和热切的期盼,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对委托人来讲,都是意义非凡的。也就是说,我们律师每一次工作的差错或疏忽,都有可能直接导致委托人的重大利益受损,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律师肩上的责任是重大的,唯有内心虔诚,才会有责任担当。

    (三)对委托人尽责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动因

    常识和实践告诉我们,尽职的律师需要认真阅读、分析各类法律文件,深刻探究相关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努力破解各项难题,自身综合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得以提升,得到委托人肯定的机会随之剧增。由此,在委托人的面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自身的口碑也会随之远扬,社会认可度也会因此确立和提高。

    二、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责任

    (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事业开始的地方

    每一个获得律师资格证书的人都必须在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后才有资格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实习是学习的过程,也是被考核的过程,在这个阶段,事务所把一个初学者培养成一名具有独立执业要素的律师,为其今后独立执业打下基础。

    一个具有律师执业潜能并具备律师志向的人,只有通过律师事务所的培养、考核和引领,才能成功步入律师行业,开始其律师事业。

    (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展业的唯一平台

    每一个律师的展业行为都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这个唯一平台才能实现。律师的执业技能、思想风采、职业形象都必经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而展现,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形象对每一个律师来讲都影响巨大,因此,作为事务所的一分子,每个律师都应倍加珍惜和维护事务所的良好形象,通过执业行为体现对事务所的责任。

    (三)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寻求和实现梦想的地方

    每一位有志向有抱负的律师都怀有事业梦想,有的立志于成为一名口才非凡的辩护律师,有的立志于成为一名专业领域的专家型律师,有的立志于成为一名学者型律师……律师事务所是他们寻求和实现梦想的地方,从一名法学院的毕业生,到一名被委托人认可的律师,最终成为一名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律师,这与律师事务所的培养、引导、推荐及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是密不可分的。

    无论走得多远,也无论飞得多高,作为一名律师都要铭记事务所曾经为你铺设的那条小道和搭建的那级阶梯,而且必须懂得这个道理,并为你的后辈作出同样的奉献。

    三、律师对社会的责任

    这是律师执业过程中所延伸出的一种责任。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也随着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不断体现,社会呼唤着律师承担起一种特别的社会责任。

    (一)律师是推动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

    律师作为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作用是其他社会主体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产物,从出生之日起就承担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

    1.律师是所有法律工作者中最了解民情的主体

    由于律师是以委托人的合法权利之实现为其天职,所以委托人愿意把自己的内心话告诉律师,对律师具有自然的信赖。

    2.律师对社会的了解特别广泛而深刻

    律师执业过程中会遇到不同领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会层次,不同经济性质,不同政治主张的当事人,并与他们坦诚而深刻的交流,接触到的当事人可谓处于社会各个阶层。

    3.律师特别了解大众对社会的期望

    鉴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与社会各阶层形成的深度认知关系,使其有机会真正的了解大众对社会的认识、思考和期望。

    律师可以在与委托人交流过程中增强其法律意识,引导委托人运用法律规范行为,解决争端;律师可以通过担任国家和政府机构法律顾问通报民情,同时向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使其政策和措施更加适用亲民;律师通过担任聘任方的法律顾问,引导和帮助其增强法律意识,制定规则,规范各类行为,防控法律风险。

    当今,建设法治社会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没有法治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和谐社会这个目标的。无论哪个机构,无论哪个团体,无论哪个个人,也无论哪个政党,都无法逃避一个社会现实:无论贫穷富有,无论什么职业,也无论地位高低,都是社会的一分子。鉴于律师对社会各阶层都特别了解,对于社会各阶层都有深度认知,决定了律师是推动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角色和力量。

    (二)律师通过社会活动传播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律师,特别是资深律师通常又是一个社会活动者,甚至是知名社会活动家。鉴于职业的责任和特性,律师在社会活动中通常成为一名义务的法律咨询者和宣传者,无时无刻地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随着法律事务的不断增加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律师的社会活动越加频繁,其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的机会就越多,对社会法治化程度提高的作用就越大。

    (三)律师通过著作和论文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

    一位有责任的优秀律师,必然有丰富的法律思想和深厚的法治学识,常常通过著作和论文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四)律师通过授课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

    大学生,特别是法学院的大学生们思想活跃,朝气蓬勃,求知若渴,律师通过大学讲台不仅可以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思想,同时可以启发和推动他们成为传播者,加速法治化社会的进程。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类培训班也是律师的讲台,对建设法治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谈论律师对社会的责任不仅因为律师有这种知识和能力基础,更重要的是因为我们所处的社会特别需要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

    四、律师对国家的责任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严肃问题。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整个社会物质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但是,这些成就无法掩盖我们的社会存在不少令人担忧的现象和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涉及之广、程度之深令人震惊。我们必须看到,我国在大好的经济形势下隐藏着危及社会、危及国家安全的严重问题,而这些问题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中外历史经验及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才是稳定的国家,国家昌盛需要法治的捍卫,据此,法律意识的播种是极具意义的。

    作为一名律师不仅要为委托人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还要积累和总结各类社会信息,积极参政、议政,立志做大事、谋大业。近几年来,党政机关对律师重视的程度空前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还将日趋提高。

    作为一名律师,应当履行对委托人的责任,如果想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更应当思考和践行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律师和政治家只有一步之遥,律师应当有政治抱负,政治家的任务是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捍卫人民的民主权利和社会的安定,历史赋予律师更重的责任,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是国家昌盛、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必要保障,我们对此应当有清晰的认识,并为之不懈努力。律师的责任,从服务委托人起步,走向广阔的远方……

    延伸阅读 国法网 /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律师业务在线办理平台 | 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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